10月30日晚间,协和电子(605258)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施惠庆将成为公司新实控人。经申请,公司股票将于11月2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公告称,2026年10月30日,张南国、张敏金、张南星、张建荣、王桥彬、曹良良(以下合称“转让方”)与施惠庆、协恒达合伙、协盛达合伙(以下合称“受让方”)签署了《关于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转让方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26,391,2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29.99%,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及该等标的股份对应的和由此衍生的所有股东权益转让给受让方,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7.08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9.79亿元。

公告显示,协恒达合伙及协盛达合伙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施惠庆,因此,施惠庆、协恒达合伙及协盛达合伙互为一致行动人。


(相关资料图)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张南国、张敏金、张南星、张建荣变更为施惠庆,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南国、张敏金、张南星、张建荣变更为施惠庆。

公告称,各方同意,交割日后3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对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改组的要求,转让方应配合受让方促使上市公司根据届时有效的上市公司章程,完成股东会、董事会的召开,并以提前换届或改选等方式完成改组更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全部工作,并按相关约定更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业绩承诺方面,转让方保证原有业务的延续及稳定,并承诺原有业务在2026年、2027年、2028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实现如下目标和指标:原有业务的核心客户、供应商关系保持稳定,不得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原有业务在业绩承诺期的每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70,000万元;原有业务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年均经审计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且每年度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如上市公司原有业务未达到上述承诺的净利润指标的,则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按照相关约定向受让方进行足额现金补偿,转让方应就差额补偿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受让方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受让方承诺,自本次收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受让方所控制的关联资产。如果未来确有需要实施相关事项的,受让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提示,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上交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资料显示,协和电子专注于刚性印制电路板、挠性印制电路板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印制电路板的表面贴装业务(SMT),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电子、高频通讯等领域。

最新业绩方面,10月23日晚间,协和电子披露2026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3亿元,同比下降0.6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90.70万元,同比增长29.51%。其中,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82亿元,同比增长5.86%;净利润2965.37万元,同比增长88.24%。

协和电子2026年三季报主要会计数据

协和电子表示,本报告期净利增长,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产品结构优化、成本价格合理传导等因素,销售毛利率同期对比有所提升。

来源:读创财经

关键词: 协和电子 上市公司 施惠庆 受让方 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