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女王和首相的区别:
英国女王是名义上的政府首脑,但实际上没有任何实权,仅仅承担礼仪性职责。
就权力来说,首相权利大,女王只是形式上
政体是君主立宪制。英国女王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是“临朝而不理政”目前英国女王保佑的权利是接受磋商权、警告权和奖励权。磋商权是指首相就某些事务征询女王意见,但决顶权仍掌握载内阁和首相手中。警告权是指女王对政府的某项行为认为不妥而发出警告,但这种情况极少发生。奖励权是指女王接受政府的建议,册封贵族和对有贡献的人受勋的权利。但是,君主在礼仪上、形式上仍是至高无上的,在国内、国际的国事活动中,享有荣誉和尊崇。
下面以国王代表王室先简单说一下,英国国王在政治生活中充当连接英国与各邦的纽带,如定期接见各邦觐见,出访各邦,所以这里英国王室特别是英国女王主要承担礼仪性职责。
其次英国女王会在某些特殊节日出席,这是为了显示皇室的威严与亲民。与此同时英国皇室成员会大量出席慈善活动等公共活动,也是为了维持一个良好的亲民形象。
再次英国女王会亲自为一些对英国有特殊贡献的人进行授爵等奖励活动,以鼓励更多的英国人为英国做贡献。
最后英国皇室存在的另一个极为重要的意义是维持社会的和谐与安定,是社会矛盾的缓冲器与调节器。英王对首相(政府首脑)有建议权,如果政府的某些决定不合民意,英王可以向首相建议以缓和社会矛盾。
再说英国政府,政府首脑首相渴望集军政大权于一身,除了摆在桌面上的领导权以外,首相拥有约定俗成的最高军事领导权,财政权等诸多大权。
而英国王室的代表英国女王只是“虚君”,顾名思义,是没有实权的君主。
这个传统可以追溯到1688英国光荣革命,这场不流血的宫廷政变造成的结果是之后《权利法案》的出台,开始了对君权的限制。之后的荷兰执政威廉的权利由议会授予,幸而改变了英王权力的来源。实际就是君权的削弱,一定程度上是政府权力的增强。
《权利法案》开了君主立宪政体的先河,导致王室由主导政府变为逐渐受政府制约。18世纪初,下院多数党领袖沃波尔任财政大臣并组阁,开启多数党领袖组阁的先例。到18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形成并得以完善,王权日益削弱而政府权力日益上升。
前因交代完毕,回到现在,英国王室与英国政府其本质是一种共生关系,政府需要王室来亲民,维持社会稳定,而王室需要政府每年拨付的大量财政来维持他们优渥的生活,就是如此简单。
但是由于英国王室每年有大量开支浪费在置地,旅游等奢侈享受上,越来越多的英国人开始思考继续用纳税人的钱维持王室的存在是否有意义,为了证明自己的意义,王室也在不断作出行动,比如威廉王子经常参与一些军事救援行动,平民王妃凯特的存在。
但是毫无疑问,英国王室有其存在的价值,英国政府需要王室,王室也需要政府。
在当先的现代社会里,有权力如此之大的人确实是不可思议的,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至少在中国这种事实不会发生的,然而,英国女王还是非常遵纪守法的,一直保留住缴税纳税的习惯,至今已经二十多年,当然没人知道他叫拿了多少钱~
要想知道,英国女王的确立有多大?英国的议会就是英国最高权力机构,而女王可以无条件解散议会这是她的权力,虽然从来没用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