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

南京的周女士产下一女

12月初

尚处于哺乳期的周某

在工作时间驾驶车辆回家哺乳

归程途中

与案外人张某发生了交通事故

后交警大队认定周某无责

2020年7月

周某向南京市江宁区人社局

(以下简称区人社局)

申请工伤认定

2020年8月27日

周女士任职的上海某服饰公司

收到区人社局的工伤认定书

对此结果并不认可

10月19日

该公司将区人社局

诉至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该案经报道后

引发网友关注

冲上微博热搜

那么,法律如何规定哺乳期妇女的哺乳时间?工伤认定的关键是什么?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

法院判决:

区人社局行政行为合法

法院认为,区人社局在收到周某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过调查并结合证据材料,认定周某从单位回家给小孩哺乳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而受伤,属于因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的情形,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最终判决:区人社局作出行政行为合法,驳回上海某服饰公司的诉讼请求。

关键词: 哺乳时间 哺乳期妇女 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