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连续3年以上该施工企业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社会信用良好的,作为对守信的“鼓励”可免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月15日,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市公布今年首批获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7家施工企业。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主要由施工单位到银行开设保证金账户,由施工单位、银行、人社局三方共同监管这个账户,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定心丸”,项目完工后如符合无欠薪等条件,这笔钱会如数解冻。

南宁市自2018年起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三方监管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经查,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三年在南宁市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良好。信息公示无异议后,人社等部门决定这7家建筑企业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南宁市人社局监察仲裁科科长黄庆然还表示,根据规定,广西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存储政策。建筑企业发生三次以上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或被评为自治区劳动保障守法诚信C级企业的,缴存比例提高到200%。今年3月南宁市就依法对一家未按照规定存储农民工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处以罚款及责令停工。(记者彭媛媛 实生陈春伲)

免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企业名单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迅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昌明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广西西能自动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沿海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广西长润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泰通建设有限公司

关键词: 建筑企业 农民工工资 缴存比例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