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6月1日,教育部部长陈宝生签发第50号教育部令,颁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制定专门规章。

其中,《规定》禁止学校、教师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但要求学校采取措施,便利家长知道学生的成绩等学业信息。《规定》明确学校的禁止行为,这是教育部第一次就未成年保护制定专门规章。

《规定》明确学校应当便利学生家长知晓学生学业信息,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情况。同时,明确了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归纳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5类欺凌行为。

《规定》明确学校可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学校。《规定》明确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明确学校不得超量给学生布置作业。

《规定》明确学校不得强制学生捐款捐物、购买商品。学校不得向学生推销指定辅导教材。

《规定》明确学校应预防与制止教职工与学生发生恋爱关系。学校不得聘用因虐待、性骚扰等而被开除的教师。《规定》明确不得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

“《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机构,推动建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试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培训,健全工作机制,为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全面、更具操作性的指导,支持地方、学校提升未成年人学校保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说。

点 评

教育部出台这项规定的本意也是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学生的学习压力,缓解节教育问题。但在一些家长看来,通过这种方式来减少学生压力未免就有点杯水车薪,自欺欺人罢了。

关键词: 未成年人 保护法 学校 规定